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生活的场所,为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让学生感到舒心、安心、放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本校依据有关规定订立的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2.按登记的房间、床位入住,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或转让,不得留宿非本公寓人员。
3.爱护并合理使用公共设备,故意或疏忽引起的意外火灾、水漫、阻碍、干扰等破坏行为,使公寓设施造成损失,必须负责赔偿。
4.住宿生进出必须服从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凡是无假条的学生和没有班主任签字夜不归宿的学生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夜间晚归者要登记并说明理由。
5.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违者交公安机关并无条件搬出。
6.有事必须通知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私自解决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7.保持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及公共区域乱挂、张贴、涂写、刻画、派发任何传单、通知信笺、广告、宣传品等。
8.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不得向窗外或便池内乱扔杂物。如因乱扔杂物引起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自行承担。
9.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违规电器,禁止擅自更改、转移增大其宿舍内供电容量,造成损失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不得悬挂床账等具有安全隐患物品,钉挂物品、晒衣服按指定位置。
11.严禁在公寓内饲养任何宠物,严禁翻窗入室,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12.各寝室长负责本室的宣传、卫生工作,每周排定值日表,每天早晚设专人定时值日,做到每日一小扫,保持地面、床面、桌面、门窗“四净”,自觉接受卫生检查。
13.毕业、结业的学生自毕业起请自觉搬出宿舍,否则无条件勒令其搬出。
14.违反宿舍规章制度,依照《学生手册》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勒令搬出宿舍的处罚。